花蓮一名傅同學以6000元,向江姓房東租了一間套房,但他指控只要東西壞掉,不問人為還是自然因素,房東都要他們自付修繕費,甚至還找警察強行上門,要求他們限期搬走,至於押金、違約金則避而不提。江姓房東出示契約回擊,說當初就強調使用者付費,東西壞了當然找他們,而且學生用言語汙辱,她氣得揚言提告。
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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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教育、防災預警、防災知識、反詐騙資訊、一氧化碳、危險路段
花蓮一名傅同學以6000元,向江姓房東租了一間套房,但他指控只要東西壞掉,不問人為還是自然因素,房東都要他們自付修繕費,甚至還找警察強行上門,要求他們限期搬走,至於押金、違約金則避而不提。江姓房東出示契約回擊,說當初就強調使用者付費,東西壞了當然找他們,而且學生用言語汙辱,她氣得揚言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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