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

修繕費自付、找警上門?男大生怒控惡房東

花蓮一名傅同學以6000元,向江姓房東租了一間套房,但他指控只要東西壞掉,不問人­為還是自然因素,房東都要他們自付修繕費,甚至還找警察強行上門,要求他們限期搬走,­至於押金、違約金則避而不提。江姓房東出示契約回擊,說當初就強調使用者付費,東西壞­了當然找他們,而且學生用言語汙辱,她氣得揚言提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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